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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(第6号)



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

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

(第6号)

根据疫情处置进展,经研究决定,龙华区民治街道调整相关封控区、管控区、防范区范围,现通告如下:


一、封控区


塘水围二区4、15、17栋,东边老村38、47栋,塘水围一区23栋,实行“区域封闭、足不出户、核酸上门、服务上门”。


二、管控区


塘水围二区3、5、6、7、12、14、16、18、26、27、28、29栋,东边老村10B、19、23、29栋,实行“定格管理、足不出楼、错峰取物”管理措施,如发现阳性后立即转为封控区。


三、防范区


塘水围一区、塘水围二区、塘水围老村、水尾一区、水尾二区、向南老村、东边老村(除封控区管控区外范围),实行“强化社会面管理,严格限制人员聚集”的管理措施。采取以下措施:


(一)区域内的批发市场(农贸市场、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)和卡拉OK、棋牌室、影剧院、网吧、歌厅、酒吧、台球厅、博物馆、图书馆、健身场所、室内游泳馆、洗浴中心、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密闭场所暂停营业,所有培训机构(含托管)暂停线下服务。超市、农贸市场加强通风,限制人流,提倡非现金支付。区域内公共交通限制载客量保持在限定值50%以下。区域内餐饮场所(含公共食堂)暂停堂食。


(二)防范区内居民非必要不离开。确需离开的,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出行。出行期间,严格做到“两点一线”,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。


以上区域管控措施按相关防疫规定执行,封控区、管控区内居民如遇到生活、就医等困难,可拨打暖心服务热线:81754410、81754409


以上措施自2022年3月6日10时起执行,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。


特此通告。


深圳市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2022年3月6日


内容来源 | 龙华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

编辑 | 杨维易 李昕阳

责编 | 陶倩

审核 | 李世钊

统筹制作 | 深圳市龙华区融媒体中心

转载请注明以上信息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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